呢?”
“不奇怪,维族没有姓氏。”陈默认真的解释着。
“哦。”
王路一点点下巴,但还没过一会,她又跟个好奇宝宝似的问道:“那克里木的老婆叫马依莎,为什么克里木大叔,刚才一直喊她拖勒依干呢?”
“这是称呼,类似汉语中媳妇,爱人,老婆类的称呼。”
“好吧,你懂的真多。”
王路一看了眼营长,还顺带着夸了一句。
但很快,她又被羊群吸引,拽着陈默跑到羊群附近。
趴在地上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瞅了眼两人,它可能认识军装,更认识陈默,也就没什么表示,而后继续紧紧盯着羊群,发现有哪只羊往外走,就立刻冲上去叫一声。
陈默不是第一次来,对羊自然也没什么兴趣。
可王路一是头回看到这种大尾羊,披着顺滑的羊毛,哪怕跟前站着人,羊群也没慌乱。
只是摆摆腿,啃啃草料。
她蹲在地上,一脸认真的注视着羊吃草,看着羊舌头一卷,就把草料卷进嘴里,然后一直在那嚼个不停。
“哇,营长,这羊吃草跟嚼口香糖一样,它在一直嚼啊。”
王路一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,惊喜的指着距离她最近的大尾巴羊。
陈默点点头:“羊是一种反刍动物,它们是把草先吃进胃里,偶尔吐出来嚼一嚼,慢慢消化,跟牛一样。”
“哦,我知道了,反刍是草食动物一种特殊能力。”王路一恍然道:“它们在危险的野外环境中,为了避免被捕食者猎捕,羊群可以快速进食,不用细嚼慢咽,提高对食物的利用率。”
到底是读到了大学,王路一的知识储备量还是可以的。
但就在她畅所欲言时。
巴图尔老丈走到羊群边上,挑了一头肥硕的大尾巴羊,拽到远处,程东和王建勇两人一脸的纠结。
就连满学习那狗日的,都不晒太阳了,呆呆的看着巴图尔老丈杀羊,很明显是要款待他们。
但奇怪的是,周围包括陈默在内,没有一人上前去客气,都只是安静的看着。
听着大尾巴羊吱哇乱叫,王路一神情有些慌,她拉着陈默的手臂小声道:“营长,咱们不要吃羊了好不好。”
“牧民的羊不都是拿来换钱生活的嘛?”
“没必要招待我们啊。”
“你不懂。”
陈默微微摇头:“巴图尔老丈家原本有一个孙子,比你我稍微大一些,前年在边境执行任务时,出了意外再也没有回来。”
“还有一个孙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