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秦秋写的什么,沈溪清不知道,明信片被她自己带走了。
沈溪清写的,是一个非常非常“小小”的愿望——
她想和未来的另一半,去格雷梅看一千零一夜里的梦幻世界;去摩尔曼斯克看极夜和不冻港,住进梦里的雪中小屋;去阿姆斯特丹坐上开满郁金香的游船;去霍比特人村看小矮人住的小房子;去采尔马特看雪国列车;去翁根体验阿尔卑斯山下的蓝调时刻;去卡帕多奇亚看满天奇幻的热气球;去墨尔本、去魁北克,去好多好多地方……
实现这个愿望,不仅需要很多很多钱,还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,需要自己爱的那个人在身边。
昨天刚写完,屋外的人喊她们出去吃饭,沈溪清来不及收好便离开,再后面忘得一干二净……
吸引沈溪清注意的,不是自己写的“小小”愿望,而是一行行黑字的下方,被人另外用红笔写上了其他内容。
沈溪清能一眼认出,是谢时聿的笔迹。
——蓝桉已遇释槐鸟,不爱万物唯爱你。
——Youarethepreference,theexception,thefirstchoicetheonlyone.[你是偏爱,是例外,是首选,是唯一]
前面那句话,沈溪清有印象,自己之前在手机上看到过,当时无意地念出了声,只念了一遍。
后面这段英文,沈溪清第一眼觉得陌生中带着丝丝熟悉,很快记忆回笼,记起来了。
高二那年寒假,听身边同学说,有人在宣传栏她的照片上写了一段英文。
而英文的内容,好像就是这个……
所以当初写下这串英文的人,原来真的是谢时聿。
沈溪清眼里有光闪了闪,眯了眸子,低头看向自己的手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,她右手的无名指上,居然套上了一枚钻戒。
眼睛被闪到的光,就是太阳光线打在上面折射出来的。
戴在她手上,不大不小,分毫不差,尺寸正好合适。
身后传来两下敲门声,沈溪清转了身体。
谢时聿环起胳膊,颀长挺拔的身子倚着门看她,眼尾上扬出浅浅的弧度,眸中含笑。
“我的未婚妻,可以出来吃饭了。”
沈溪清晃了晃右手,示意指间的那枚戒指给他看,挑眉问:“我什么时候成你未婚妻了?我什么时候答应了?”
“你忘了。”谢时聿站直,迈开腿走近,“昨晚你自己亲口答应的。”
沈溪清皱眉,“有吗?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