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1章 调离令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351章 调离令(4/5)

到回复,才真正松了一口气。

“那这份调离令算什么?”

“它自己不敢叫调离令。”周远帆说,“标题写的是建议。”

建议可以绕过正式程序发来。

可专项办公室在正文中要求他立即退出原件核验链,又把执行时间写成收到即生效。

一份没有审批的建议,试图产生正式决定的效果。

这才是最危险的地方。

苏晓月把标题、正文和执行时间分成三栏。

标题降低责任。

正文扩大效力。

时间压缩申诉空间。

三处组合在一起,形成一套熟练的做法:不承担正式发令的程序责任,却要求接收方按命令执行。

秦正国让人查类似文件。

过去两年,专项办公室共发出过九份“建议”。

其中六份最终改变了人员接触范围,三份导致原件被暂时收回。

九份文件都没有走组织流程。

被调整的人大多没有提出异议。

不是因为他们认可。

而是文件抬头、发送路径和高专口模板让它看起来足够像一份上级决定。

周远帆翻看其中一份旧案例。

一名地方审计人员在准备提交专项资金底稿时,被建议暂时退出核查。两个月后,底稿重新开放,关键附件已经被归入历史参考,不再作为现实责任依据。

“这不是第一次。”他说。

秦正国点头。

“所以这一页不只是替你保权限。”

“是把这套绕组织程序的办法固定下来。”

他们将九份建议按时间排列。

每一次都发生在原始材料即将上送、跨部门比对即将完成或现行账号即将被查到之前。

调人不是人事管理。

是证据控制。

这份针对周远帆的文件,只是对方来不及再做得隐蔽的一次。

下午,专项办公室联络组打来电话。

对方语气平和,称文件只是“风险提示”,并未要求专班必须执行。

秦正国让工作人员打开录音。

“既然不是必须执行,为什么正文写收到即退出?”

电话那头停了一下。

“这是措辞可能不够严谨。”

“谁写的?”

“集体研究。”

“集体研究记录在哪里?”

又是一阵沉默。

对方最终说稍后补充。

电话挂断后,马晓琳在文档元数据里发现,所谓集体研究稿从建立到发出只用了十九分钟,期间只有联络组长L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