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 出门在外,身份是自己给的!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第120章 出门在外,身份是自己给的!(1/3)

江晨前面的话,还属正常。

可最后这句出口,所有人都绷不住了。

【不好,我的初绷!】

【怎么还有三哥的事儿?】

【这也太抽象了吧!人不能,至少不应该!】

【我以为我已经够癫了,没想到江晨的癫狂在我之上!】

【我宇智波斑愿称你为最强!】

【好家伙,村里也来人了!】

【不管谁在发癫,我358团一定帮帮场子!】

【好家伙!你们到底在聊些什么啊!】

随着对方挂断连麦,江晨也顺势接通了下一人。

“你好,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。”

江晨率先开口。

“你好,江律师……”

对方的声音,听上去偏向御姐,年龄应该是二三十岁。

仅仅是声音,就能让人脑补出一个御姐形象。

直播间的不少观众,都不禁坐正身子。

“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。”

江晨淡淡一笑,点了点头。

“可以呀,什么问题。”

“我如果口头说别人死了,这个犯法么?”

闻言,江晨不禁一愣。

口头上说别人死了?

这种报复方式,还是挺小众的。

江晨很快给出了答复。

“这位女士,私下随口一句玩笑,如果没往外传播,一般只属于不妥当的玩笑,这个不违法。”

“但是只要故意捏造、向外散布这个假话,就涉嫌违法,情节重会构成犯罪!”

连麦女生“啊”了一声,有些气馁。

“不能这么说吗?”

江晨表情变得认真,随后严肃地进行科普。

“口头上说别人死了,这已经是违法行为。”

“只要故意编造虚假死讯,在多人场合口头散播、转告其他人,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。”

“处罚标准有两套,一般情节是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”

“如果情节较重,比如多次说、传播范围大、让对方家人恐慌难受,则会面临5到10日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!”

听到江晨的解释,直播间网友炸开了锅。

【我敲?连这种话都不能说?真的假的!】

【那坏了,我犯法了,我之前和前任分手,逢人就说他已经死了。】

【噗哈哈哈哈哈!看出来他伤你伤的很重了!】

【笑死我了,怎么还有这种报复方法?】

【原来这种是犯法的呀,以后我可不敢说了,万一给我拘留咋办!】

看着直播间网友的讨论,江晨不由得咂了咂嘴。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