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见过,但我见过他抢来的东西。”
“什么东西?”
“一条带血的项链和一块很贵重的手表。我问他怎么有血,他说——‘切,把人杀了,自然有血。’”
赵某回忆到这里,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恐惧。
“我当时就害怕了,这人是个杀人犯,跟他裹在一起早晚得出事。我就开始疏远他。”
“后来又为什么跟他混在一起了?”
赵某苦笑了一下:“赌债。那阵子我输了不少钱,被追债的逼得没路走了,就又去找他了。他倒是痛快,说可以带我一起干。还给我上课,讲怎么抢劫。”
“他怎么说的?”
“他说,下雨天最好作案,选公园、运河边上,拿着刀一亮,谈恋爱的就不敢动了。劫财劫色,随便你。完事了一刀捅死,警察连个活口都找不到。”
老李的笔顿了一下——这个作案手法的描述,跟现场情况完全吻合。
“后来你们一起做了吗?”
“就一次,还没做成。”
赵某说,“那天我们约好去大二环一带抢劫,正要动手呢,王强突然拉住我说——‘那边有警察,走。’”
“可我看了半天,啥也没看出来。前面就是一对谈恋爱的,男男女女搂在一起,哪有什么警察?”
“王强怎么说?”
“他说——‘那对谈恋爱的,就是便衣。你看那个女的,精气神跟普通女的不一样,一看就是警察。我跟警察打了二十年交道,不会看错。不管他们打扮成要饭的、路过的、健身的还是谈恋爱的,我一眼就能看出来。走。’”
老周和老李交换了一个眼神。
二十年交道——这意味着王强至少跟警察打过很多次照面,很可能多次入狱。
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我们就散了。”
赵某说,“我越想越怕,王强这个人太邪性了,我怕跟他一起作案,哪天他把我一刀也捅了灭口。我就跑了,再也没联系他。”
老周盯着赵某的眼睛:“你确定模拟画像上这个人就是王强?”
“确定。”
赵某点头,语气很笃定,“我跟他混了那么久,化成灰我都认识。就是他。”
二人走出审讯室,老周兴奋地说:
“查。查王强这个人。有案底的,住址肯定不难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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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7月14日。开原市,马寨乡。
三辆民用牌照的轿车无声无息地驶进了乡里。
车上坐着沈阳警方抽调的精干力量,老周带队,老李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