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八十四章 税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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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八十四章 税法(6/6)

于你说的旅衙派人持户部票号信物,至府衙支粮,改了,是府衙持户部票号信物,运粮至各军信地。”

一句话,把支军粮从知府的权力,改为知府的义务。

说罢,他对张缙彦道:“你回去整理成公文,交到军府衙门,到时候发给户衙,大家一起议出章程,作为今后帅府税法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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