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3章 清算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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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3章 清算(4/4)

是为了恶意转移资产,或是规避律法惩处,抵押契约,便是无效的,至少清偿排位,得在官府惩罚之后。」

安延啜梗著脖子,挥舞著文书,愤怒地道:「他们那是恶意转移资产吗?是为了换成银钱,炒高粮价!」

朱通把手一摊:「欸,你就说,这算不算恶意吧?」

安延啜气结,实在不想和这个无赖说话了,他怕被活活气死。

安延啜转向王南阳,气咻咻地道:「王监计,你怎么说?」

王南阳捏著下巴,思索了片刻,突然眼中光芒一闪。

「安老爷,你说于七公把田产、店铺和宅院,都抵押给你了?」

「没错!」

「签订的契约,可曾报备于官府?可有城主府的用印签押和登记入册的时间?」

「呃————」安延啜一时语塞,顿时答不上来了。

这些文书,当然不曾向城主府报备。

于七公这些人抵押资产,是为了变现,然后用抵押来的钱买粮食,不断炒高粮价。

他们炒高粮价的自的,就是为了逼杨灿这个兼著上邦城主身份的人下台。

这种心怀鬼胎的人,会去城主府登记,让杨灿察觉端倪吗?

至于一众做抵押的胡商,也没著急去官府登记报备。

质押方不想去,何必耽误了生意,反正双方都签字画押了。

一般情况下,真要闹出纠纷,告去官府,质押契约也不会因为未曾报备便不认,仍是一告一个准儿。

报备这个环节是后补还是没补,都不影响双方签了质押合同这个事实,并不影响谁是债权人、谁是债务人的确定。

但,那只是一般情况下。

当官府自己也成了债权人时,你们之间的契约没有及时报备,你们双方自己签的成契时间,就————大可商了。

人家如果较真,要以报备时间为准,契约虽然是被承认的,可这签订时间,就一定赶不到官府的罚没政令之前了。

官司嘛,当然可以打,皮也有得扯。

但————你确定你要和身兼城主、总戎、阀主仲父身份于一身的杨灿,打一场「堂下所跪何人,为何状告本官」的官司?

安延啜气得肚皮一鼓一鼓的,虽是满心愤懑,一时却无话可说了。

PS:夏天起得早,五点多就起了,六点多吃的饭,结果现在有点低血糖,心慌,所以今天分开写,先发一章,下一章等做完午饭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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