沃尔特斯的早晨从一杯大吉岭红茶开始。
茶是锡兰产区的,叶片比印度茶更细,冲泡后色泽偏淡,香气却浓。
他在英国时喝惯了伯爵茶,来南洋之后换了口味,这里的气候湿热,伯爵茶的佛手柑油在高温里容易发腻,反倒是大吉岭的清苦更对胃口。
他用一把银质茶匙舀了三勺茶叶放进骨瓷茶壶,冲入刚沸的水,盖上壶盖,等足三分半钟。
这个时间是他在马来亚当警司时养成的习惯,那时候值夜班回来,泡一壶茶,坐在走廊上喝完,然后去睡觉,雷打不动。
二十年来,无论在英国还是在南洋,无论战前还是战后,无论他是警司还是商人,这个习惯从未中断。
茶泡好之后他端着茶壶和茶杯走进浴室。
浴室的洗手台是意大利产的大理石,台面上摆着一排镀铬的梳洗工具,剃须刷的象牙手柄被握出了包浆。
折叠剃刀的刀柄上刻着他姓氏的缩写,胡须梳的梳齿细密整齐,还有一把银质小剪刀,是父亲在他去剑桥读书那年送他的。
他对着镜子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脸,气色不错,昨晚没有失眠。
然后他拿起那把折叠剃刀,在掌心颠了颠,拇指推开刀柄,刀刃弹出时发出清脆的咔嗒声。
本来已经低下头了,但他猛地抬头,看向镜子。
他的手停在半空,指尖还捏着打开的剃刀。
镜子里那个英国人......
好像不是他自己!
足足愣了半分钟,他身上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,才明白怎么回事。
胡子!
他精致打理的胡子,此时完全不翼而飞,常年留胡子的人,如果突然没了胡子,看起来会非常奇怪,不像自己。
他的上唇干净得像刚刚用热毛巾敷过又涂了护肤霜,连毛孔都看不见。
不是短,是没了!
从毛根处齐根截断,断面光滑得不像是任何剃刀能做到的事。
沃尔特斯对着镜子发了很久的愣。
他的右手无意识地举着剃刀,左手伸到嘴边,指腹从嘴唇上方划过。
他碰到的不是粗硬的胡须,而是他自己的皮肤,柔软、干燥,已经几十年没有接触过空气。
这种感觉陌生得让他打了个激灵,手指触电一样弹开。
不管是谁干的,那个人必须在深夜里站在他床边,弯着腰凑近他的脸,用某种极薄的利器从他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