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纪检系统的党组成员问:“你这是给干部免责?”
“不是一概免责。”
“那是什么?”
“给愿意纠错的人留一条路。”
对方盯着他。
“如果有人借主动报告掩盖故意违规呢?”
“那就查资金、查关系、查发现问题后的动作。”
“查不清呢?”
“谁主张免责,谁提交证据。监督协调司只提出建议,不代替纪检和组织部门作结论。”
老人也在会议室里。
他一直没有开口,直到这时才问了一句:“这份建议是谁让你写的?”
“没人让我写。”
“为什么要写?”
周远帆沉默了两秒。
“李康达书记提醒过我。不能只会查人,也要护人。”
“护什么人?”
“护那些愿意按规矩做事,也愿意承认过去规矩不完善的人。”
老人看了他很久。
“这份建议留下。”
分管副部长问:“七个项目的反映材料呢?”
老人翻开第一页。
“逐项答复。该说明的说明,该公开的公开。”
他看向周远帆。
“但有一点,人家说你们进度慢,你不能只证明自己没有把项目按死。监督也要有时限。”
周远帆点头。
“我接受。”
“准备怎么改?”
“一般补正二十四小时内一次性告知。技术穿透三日内出初步意见。超过五日没有结论,由分管副司长书面说明。超过十日,自动提交司务会复核。”
“司长本人呢?”
“出现无故超期,我负责。”
党组会结束当天,监督协调司修改试行规则,把一次告知、限时复核、加快推进和履职免责全部写了进去。
这四条后来被地方称为周远帆的四张清单。列问题,列依据,列时限,也给愿意纠错的人留一扇门。
规则公布后的第五天,临江打来一通电话。
电话是李康达亲自打的。
“听说你在京城给干部开了一扇门?”
周远帆笑了笑。
“不是开暗门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李康达的声音依旧稳。
“江州有三个老项目,过去都用过口头协调。几个经办干部现在主动交了说明,也把该补的材料补了。换成以前,他们宁可把档案锁进柜子,也不会承认少过一道手续。”
“处理结果呢?”
“两人没有谋私,免予追责。一人收过企业礼金,移交纪委